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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上下班制度

作者:时间:2016-09-01点击数:

为加强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中心的服务质量,结合中心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规章制度是加强中心人员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中心管理及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人员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各科长对本科室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三条 上班工作时间,凡因工作或私事需外出的职工,安排好工作,并向本科室负责人告知。

第四条 工作时间 1.中心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施行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教室、实验室管理人员)需按岗位工作规范要求进行上下班。

第五条 凡中心召开的例会、政治学习、党员活动、教研室活动、集体活动或临时召集的会议,教职工均应按时到会参加。因事、因病、因公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中心主任请假,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条 请假 1.科级以下人员请假半天者口头告知本科室负责人并报中心副主任,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需履行中心请假手续(一天由中心副主任进行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中心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者按照学校请假制度执行。2.科长请假按照上面一条进行,不论时间长短都要告知中心正副主任。3.因公外出不能按时到班的,应及时跟中心领导说明原因。

第七条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所有请(销)假手续都要在办公室备案。

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如有与学校规定冲突者,以学校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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