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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作者:时间:2021-10-15点击数:

1.此申请必须由校内在职申请人所在部门领导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领导联系,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领导同意后,预定并办理手续。

2.申请单位负责人保证活动内容积极向上、无商业行为(收取学生费用、产品推广等),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及会议室设备设施安全。如有损坏、丢失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由申请单位负责人予以赔偿。

3.申请单位负责人在活动前(如布置会场等)和整个活动期间不得离开活动场所。活动结束后在现教中心工作人员协助下由全程由负责人将会场恢复,并检查会场设施(时间至少为半个小时),如有损坏,立刻定责,按学校相关规定赔偿。

4.遵守国家有关法规,遵守校纪,如有法律纠纷、违纪行为、学生安全事故、设备损毁事故等,申请部门负全部责任并时赔偿,不能影响学校后面的正常活动。

5.如此次申请时间与其它活动存在冲突,服从现教中心安排更换活动场地或时间。

6.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或发现安全隐患,现教中心有权中断我部门相关活动。

7.中心会议室设计初衷为会议场所,不具备承办晚会等综艺活动的功能,如非办不可,现教中心只提供场地。

*注为保障会议室原有功能和使用安全,举办单位在中心会议室活动期间:

1.禁止在会议室墙面和舞台地板等乱贴乱画(现教中心有权利禁止违反的举办单位下次申请!);

2.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子设备;

3.禁止私改电路(如必须接电器设备可联系后勤管理处电工进行工作支持)。

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而出现的安全问题,由全程负责人和举办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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