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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制度(试行)

作者:时间:2011-09-18点击数:

录像制度(试行)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承担着全院校内专题片、精品课程、重大活动的拍摄、编辑、后期制作以及录像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为了更高效服务学校,充分利用有限设备,特制定如下录像制度(试行):

录像范围:学校校级以上重大活动及各类精品课程。

录像流程安排如下:

1.凡有摄像任务的单位请提前两日通知现代教育中心办公室,重要活动要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联系,以便做好摄像的前期准备工作,如果录像有冲突的,优先安排我校宣传和重大活动的摄录工作。

2 .摄像的单位要提前说明录像时间、地点、基本要求、拍摄的大致长度等,以增加摄像工作的目的性和准确性。

3.校园电视台接收摄像任务后,按照事件的重要程度排列先后次序,再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摄录工作。

4.由于电视片编辑的工作量较大,需要编辑影片的单位请提前联系,根据工作量和工作人员情况,保证我校重要活动的素材优先制作。

5.刻录DVD光盘存档,其他部门需要将拍摄资料刻录为光盘的单位请提前说明。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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