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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员管理制度

作者:时间:2011-06-14点击数:

一、为加强对多媒体教室的管理,经学院同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用部分学生管理员。

二、聘用学生参与多媒体教室管理工作是经学院研究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由学院给予所聘用的学生适当的劳动报酬。所聘用的学生应为“贫困生”(由所在院系出具贫困生证明)。

三、学生管理员要有崇高的服务观念、服从老师分配,认真学习有关多媒体教室的各项管理规定、熟悉有关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

四、正常上课期间,学生管理员要按时提前打开所负责的多媒体教室的仪器设备,下课之后要协助任课老师关闭仪器、关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并按要求定期打扫室内外卫生。

五、学生管理员不得在所管理的多媒体教室中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在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老师报告处理,并及时做好工作记录。

六、学生管理员如因工作失误影响教学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并报学院批准适当扣除其劳动报酬。

七、所聘用的学生管理员的任务分配、酬金发放等,全部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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