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室是学校重要的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为发挥其最大的作用,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任课教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语音室门口等候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不在时,管理人员不得将学生放入语音室。
二、学生进入语音室时不得将与上课无关的物品如茶杯、零食等带入语音室,教师应在学生进入语音室时做好必要的检查。
三、学生进入语音室后,要对号入座,教师应维持好语音室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变换座位,不得让学生在语音室内随意走动,不得让学生在桌面上乱涂乱画。
四、进行语音教学时,教师应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不得让学生做与本节课无关的内容。教师应要求学生按正确的方法操作语音终端设备。
五、辅导过程中,教师不得中途离开语音室,不得在教室内吸烟。
六、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拆卸、更换语音室设备,不得随意调换耳机,不得随意更改主控计算机的设置。
七、学生上课结束前,教师应提醒学生放好耳机、正确关机、整理桌面、放好凳子。教师应在学生离开后,仔细检查电源、门窗、电灯是否关闭,锁好语音室门后方可离开。
八、学生上课十分钟内及下课前,教师应对语音室设备情况作好使用前、使用后的记录,认真填写“语音室使用记录表”。
九、教师应做好语音室使用过程中的设备安全、语音室安全等工作。
十、未经许可,非上课时间教师不得随意进入语音室。
十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协同教务处对教师上课情况及语音室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中。对由人为因素造成的语音室设备的损坏、丢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