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隔断可燃物
1、将燃烧点附近可能成为火势蔓延的可燃物移走。
2、关闭有关阀门,切断流向燃烧点的可燃气和液体。
3、打开有关阀门,将已经燃烧的容器或受到火势威胁的容器中的可燃物料通过管道导至安全地带。
4、采用泥土、黄沙筑堤等方法,阻止流淌的可燃液体流向燃烧点。
二、冷却
冷却的主要方法是喷水或喷射其他灭火剂
1、本单位(地区)如有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车或泵,应使用这些设施灭火。
2、本单位如配有相应的灭火器,则使用这些灭火器灭火。
3、如缺乏消防器材设施,则应使用简易工具,如水桶、面盆等传水灭火。如水源离火场较远,到场灭火人员又较多,则可将人员分成两组,采取接力供水方法,即:一组向火场传水,另一组将空容器传回取水点,以保证源源不断地向火场浇水灭火。但必须注意:对忌水物资则切不可用水进行扑救。
三、窒息
1、使用泡沫灭火器喷射泡沫覆盖燃烧物表面。
2、利用容器、设备的顶盖盖没燃烧区,如放下着火船舱舱盖,盖上油罐、油槽车、油池、油桶的顶盖。
3、油锅着火时,立即盖上锅盖。
4、利用毯子、棉被、麻袋等浸湿后覆盖在燃烧物表面。
5、用沙、土覆盖燃烧物。对忌水物质则必须采用干燥沙、土扑救。
四、扑打
对小面积草地、灌木及其他因体可燃物燃烧,火势较小时,可用扫帚、树枝条、衣物扑打。但应注意,对容易飘浮的絮状粉尘等物质则不可用扑打方法灭火,以防着火的物质因此飞扬,反而扩大灾情。
五、断电
1、如发生电气火灾,火势威胁到电气线路、电器设备,或威胁到灭火人员安全时,首先要切断电源。
2、如使用一般的水、泡沫等灭火剂灭火,必须在切断电源以后进行。
六、阻止火势蔓延
1、对密闭条件较好的小面积室内火灾,在未作好灭火准备前,先关闭门窗,以阻止新鲜空气进入。
2、与着火建筑相毗连的房间,先关上相邻房门;可能条件下,还应再向门上浇水。
七、防爆
1、将受到火势威胁的易燃易爆物质、压力容器、槽车等疏散到安全地区。
2、对受到火势威胁的压力容器、设备应立即停止向内输送物料,并将容器内物料设法导走。
3、停止对压力容器加温,打开冷却系统阀门,对压力容器设备进行冷却。
4、有手动放空泄压装置的,应立即打开有关阀门放空泄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