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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实验教学中心设备借用制度(修订版)

作者:时间:2015-05-13点击数:

广播电视实验教学中心设备借用制度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承担着全院校内专题片、精品课程、重大活动的拍摄、编辑、后期制作以及录像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为了更高效服务学校,充分利用有限设备,特制定如下设备借用制度:

广播电视实验教学中心设备借用流程:

1.凡需借用广播电视实验教学中心设备的部门(院系)请提前一到两个工作日提出申请,请先电联确认是否有空闲设备,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仅限上午八点半至十一点半,下午三点至五点半,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凡需借用广播电视实验教学中心设备的部门(院系)必须是本部门(院系)的老师出面提出申请,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领导同意后,需与广播电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联系,并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站上下载借用申请书。

3.凡需广播电视实验教学中心设备的部门(院系)的老师,需对于设备在借用期间,对设备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损坏或者丢失,借用人将负全责,并进行相应经济赔偿。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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