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部门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职责

作者:时间:2015-05-13点击数: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为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统筹、协调、规划全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推动学校现代化教育技术的推广、运用。

三、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普及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远程教学、微格教学等新兴现代教育技术,切实保障学校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负责组织“现代教育技术”课和“非线性编辑”课的实施。

五、负责制定多媒体教学设施的建设规划和日常管理。

六、负责全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为教师提供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指导。

七、负责全校精品课程录像和编辑等后期工作。

八、负责学校媒体素材资源库建设和管理以及学校大型活动、会议影像资料的录制。

九、配合学校的宣传工作,利用有线电视和调频广播等多种技术手段,开展对学生和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影音技术、多媒体技术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配合学校相关部门,搞好学生第二课堂建设,促进大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

十一、负责多媒体设备、电教设施及实验室的维护,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上一条:平顶山学院摄影、摄像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下一条:广播电视实验教学中心设备借用制度(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