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教学实验室承担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所规定的专业实践活动有关的开放使用。规定以外的使用需经中心批准。
二、实验中心根据各学期的实验教学计划及安排表安排实验室的具体工作。临时使用实验室,须提前预约,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书》,写明使用时段、内容、班级、人数,由中心签署意见后统筹安排。无须预约的实验室,使用者可以在规定的开放使用时间内前往使用。
三、实验室须严格执行每学期由中心公布的开放使用时间安排,按时开放。
四、开放使用时,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实验室仪器设备出现损坏、丢失等状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非管理而使用实验室的教师也须对实验室的安全、财产和设备的完好以及环境卫生负责,妥善安排相关工作。如有失职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实验所需基本耗材由实验室提供,使用过程中的其他消耗材料,原则上由使用者自备。使用者有义务节约资源,杜绝浪费。
七、因实验室资源有限,使用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实验,若逾期,实验室无法保证为其提供使用。
八、为保证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护设备、整理内务,若在开放时间10分钟内未到,不再接受使用者进入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需延长使用时间,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使用。
九、离开时,使用者应把实验仪器设备收拾整齐,环境打扫干净。
十、实验室原则上在正常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开放使用,非工作日、非工作时间使用(涉及实验人员加班),须经中心核批。
十一、为提高实验室管理效能及有效落实安全措施,部分实验室实施视频监控,任何人不得干扰其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