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与传播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作者:时间:2024-09-05点击数:


一、目的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进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及实验室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安全隐患举报制度,鼓励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实验室安全监督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所辖区域内各类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实验操作间、仪器设备室、化学试剂储存室、危险品仓库、办公室等相关区域的安全隐患举报。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设立专门的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电话0375-2657700,办公室人员兼职值守,确保在工作时间及时接听并记录举报信息。

2.邮件举报:开通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邮箱309316103@qq.com,及时查看并回复邮件,确保举报信息得到及时处理。

3.现场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向工作人员当面陈述安全隐患相关情况。

4.匿名举报:为方便不愿透露个人信息的人员进行举报,开通匿名举报渠道,举报人可通过上述电话、邮件或现场填写匿名举报表单的方式反映问题。

四、举报内容

1.仪器设备安全隐患

1)仪器设备老化、损坏或存在故障,未及时维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2)电气设备线路老化、破损,存在漏电风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2.消防安全问题

1)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标识不清或被遮挡。

2)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损坏、过期或被遮挡,无法正常使用。

3)实验室内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3.实验室环境与设施隐患

1)实验室地面湿滑、有杂物堆积,易引发人员摔倒、绊倒等事故。

2)实验室门窗损坏,无法正常关闭或存在安全隐患。

4.其他可能危及实验室安全的情况

五、举报处理流程

1.信息登记 接到举报后,工作人员应立即对举报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举报时间、举报人信息(如有的话)、安全隐患所在具体位置、隐患描述、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登记表》。

2.初步核实 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举报后的1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核实。通过现场查看、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确认隐患是否存在及严重程度。

3.隐患处理

1)对于一般性安全隐患,由实验室主任下达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要求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实验室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停止相关实验、疏散人员等,同时向学校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相关上级部门报告,协同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尽快消除隐患。

4.跟踪复查 实验室主任在整改期限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解决。如未按要求整改,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再次下达整改通知,直至隐患消除。

5.反馈与归档 处理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同时将举报及处理过程中的所有文件、记录整理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六、举报人保护

1.实验室承诺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其身份信息。

2.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实验室将严肃处理,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奖励机制

为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对经核实有效的举报信息,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可包括奖金、奖品等,精神奖励可包含在实验室安全工作表彰大会中进行公开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等。

八、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实验室将定期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制度内容,确保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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